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序或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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刹那即永恒
文、菊开那夜
去过印度的人分为两种,要么从此爱上欲罢不能,要么恨之入骨永无牵连。
印度的冲击力太震撼,对原有世界具有强烈的颠覆性,致使观者的感受往往趋于两极分化。
我属于欲罢不能者,西岭雪也是。
虽然我是穷游,她是奢侈风。
可我们爱上的都是同一个印度。
我并非一开始就爱上印度,尤其是拉肚子拉得死去活来时真的很难心平气和地去体会它的美。
离开印度后,忽然那份潜藏的爱恋就慢慢地弥漫开,致使于半年后再度重返印度。
是的,我爱上这片神奇的土地。
它对于不同宗教的包容,对于人类苦难的悲悯,对于生活的沉静解释,对于人体内在的极度反省,对于死亡的自在洒脱……无一不是我所迷恋的。
西岭雪对于印度的热爱不会比我少,因为她竟然写出了一本印度小说。
听说她写的是爱上出家人后,我第一反应是,啊,印度版的诱僧吗?爱上僧人是很难写的,气氛渲染得不够就是妖精想吃唐僧肉。
诱僧的标准造型不是陈冲演绎李碧华的小说,也不是钟丽缇的《色戒》,而是吴承恩用一千个妖孽白骨精做陪衬,让姗姗来迟的女儿国国王,情意绵绵唤上一句“御弟哥哥”
。
诱僧说到底,就只能人神交战,用眼神杀得遍地落花,实质上却连小指头都没有勾过一下下。
诱僧理应是意**的最高境界,对姑娘、对和尚都是高难度考验,借问御弟哥哥,对佛祖的大爱真的超过了肉体凡胎的本能情欲吗?借问御弟哥哥,千本佛经,能否消抵我眼波流转?御弟哥哥,你究竟是人还是佛?
和尚是不怕白骨精这种魔障的,怕只怕真的遇上一个值得心心相印的美好女子,使自己在色即是空空即是色的吟唱中,内心慢慢掀起一片温柔的涟漪。
《步步莲花》,很可贵的地方是将两种不同文化融合得自然优美,中国的诗词和印度的神话彼此对应着,却无突兀之感。
就像中国姑娘谈娜兰爱上异域的僧,很多美丽的东西都无须言语不问缘由,有着内在共通、共同磁场,音乐也好,传说也好,爱情,也好。
有人说,爱情不是败于倦怠就是败于遗憾。
其实爱情就从来没有成功的可能,它就像人体自身一样,出生就迎来必然的毁灭,它的主角会寿终正寝,它的色泽会枯朽腐烂。
爱情最美的可能就是像谈娜兰和大辛这样,如果领会了真实与幻境界限虚无,如果已经打破了我执的藩篱,朝朝暮暮与片刻刹那,没有什么不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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